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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评价大限将至 放宽期限与反对延期声音并起
    发布时间:[2018-11-16]
     距离“289”目录中药品2018年底完成一致性评价的大限只剩一个多月,更多地方政府落实国家一致性评价的政策要求,给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物提供更多利好,而未能按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却开始了抱团呼吁“放宽期限”。
     
      多省政策兼顾到了国家一致性评价的要求
     
      11与11日,广东省政府公布《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实施方案》明确,促进仿制药研发,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推动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方案》内容包括将国家实施专利强制许可的药品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无条件纳入药品采购目录,并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对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在药品集中采购中享受与原研药同等待遇,实行同层次竞价;对于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三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实际上,除了广东,目前多省政策已经兼顾到了国家一致性评价的政策要求,给予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在采购、招标上更多利好条件。
     
      业界呼吁一致性评价政策“适度放宽”
     
      与此同时,根据新浪医药报道,非官方消息显示,第二十届全国各省市医药行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期间,形成了一份《关于尽快完善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的几点建议》,建议呼吁一致性评价政策“适度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