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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食药监改革20年,CFDA不会拆分
    发布时间:[2018-03-05]


    1998年,国务院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DA成立,隶属国务院。中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始由政府专门部门监管,两年后,药监体系开始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各级地方成立药监机构。
    2003 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重新组建,据说:这一次机构改革是以美国FDA为模版,新加入了对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的监管职能。

    2008 年,中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再次改革,SFDA重归卫生部,同时取消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由地方分级管理,业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部门的监督指导。

    2013 年,组建CFDA,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集中统一化管理。

    食药监管5年一改革,按照这个规律,2018年,也应该成为食药监管改革之年,正值两会召开之际,民间又流传多个版本:什么三局合一,组建新的市场总局啦,什么药品管理职能,合并组建到卫计委啦....等等。

    我认为:本轮改革或许并不会将CFDA进行拆分,因为我一直觉得,如此重大的事情,不是我们这种基层从业者能够知晓的,如果一件事,大多数人都这么认为,往往可能是错的。我们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可能都不是真的,你所知道的,或许就是人家想让你知道的。

    在当今时期,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党政同责的政治责任,改革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的重大决策部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是社会建设而不是经济建设,其重要地位是公共安全,而非市场监管。而且在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有关文件中,也从未要求将食药监管与工商质检跨领域综合执法。而且以当前市场环境下,也不具备将食品药品监管进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虽然,自2003年以来,我国食药监管体制历经4次重大调整,但十八届三中全会曾进一步作出完善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决策部署,明确提出了“统一权威”的要求。国务院也专门出台《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形成集中统一监管。